游乐设施产品档案

什么不属于使用单位建立的大型游乐设施技术档案

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根据查询作业帮网显示,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完整、准确的游乐设施技术档案,并按规定保存,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不属于使用单位建立的大型游乐设施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有几项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技术资料和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期限如下:

1.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一般每三至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3.起重机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施工升降机、吊运熔融金属用起重机械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4.客运索道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5.电梯、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备条件: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a.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b.使用特种设备总量50台(含50台)以上的。

c.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d.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e.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2.专职安全管理员设置条件。

a.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含20台)以上50台以下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b.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

c.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d.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e.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设备状态怎么填写

问题一:如何填写企业设施设备情况表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并能独立地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机关、事业单位、社团、企业等。法人是相对于或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应具备以下特征:

1.它必须有合理的独立经营条件和完备的手续,正式在***主管部门注册备案,并取得***和法律的正式承认。

2.它必须有独立的经济核算权,有独立的资产负债表,以收抵支,自负盈亏;它能独立对外,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它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上的财产义务,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和诉讼,法人的权利能力决定于成立该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无权进行违背其宗旨和超越其业务范围的法律行为。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董事、厂长、经理等)行使,或由其授权的业务人员以法人的名义行使。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是:(1)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2)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3)非法人组织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

两者的主要区别就是一个可以独立承担责任,而另一个是不可以的

原先由法人单位负责统一采购、验收、配送,业务中间环节较多,可否改为(或授权)由非法人单位独立进货、验收?下属非法人单位已通过GSP专项认证,具备独立验收、储存条件。

是否通过GSP认证,认证时是否与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同时认证。如果是与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同时认证,并且申报材料中申明非法人药品批发单位不自采,不设库,就必须由法人单位负责统一采购、验收、配送。现在如果想独立进货必须征得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同意,申请单独GSP认证;如果认证时是独立认证,各项条款符合GSP标准,完全可以独立进货。

法人单位早已通过认证,非法人单位(分支机构)GSP认证时是独立专项认证(已通过),不过专项认证时不是独立进货,是通过法人单位配送的,该分支机构仓库硬件设施齐全,也有独立的验收养护室,验收人员、设备、仪器齐全,现在想授权让其独立进货、验收,这样可加快业务周转效率,使该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更加方便、顺畅。

问题二:自动进口许可证上的设备状态怎么填新设备就写“新”,旧设备就写“旧”我之前办理的就是一直这样写的!

问题三:设备,仪器等服务设施情况怎么填写一个单位的档案应该首先从分类开始,档案的整理就是不断地分类和编号。单位整理档案应该从当地的国家档案馆购买,而不应该从什么计量协会购买。所有单位的档案均需使用有各级各类的国家档案馆监制的档案用品,如档案盒、档案袋、档案目录(如:...

问题四:怎样写设备管理设备管理制度(plantmanagementsystems)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持其技术状况完好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而编制的一些规定和章程。一般应包括:设备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的规定,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前期管理制度,设备改造、更新管理制度,进口设备、重点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制度,设备检修技术管理制度,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统计、考核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润滑管理规范,备件管理办法等。

目录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二、设备管理内容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设备润滑管理(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设备缺陷的处理设备运行动态管理(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三)信息传递与反馈(四)动态资料的应用(五)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六)对薄弱环节的管理《设备管理制度》书籍展开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二、设备管理内容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设备润滑管理(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设备缺陷的处理设备运行动态管理(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三)信息传递与反馈(四)动态资料的应用(五)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六)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

问题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上面的设备状态填什么?10分新旧就可以了网上机电班自己备案过了吧

问题六:表格中主要设备及生产能力怎么填写投标时“生产能力”一栏最保险、最通用的填法:“好”、“一般”、“差”,投标时直接就填“好”最为保险。

问题七:设备使用状况的审查要做好设备管理,需要从如下个方面入手:

一、设备管理部门和人员配置

1.设置设备管理部门,人员配置适应企业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需要,各项工作有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

2.有厂级领导主管设备工作。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通过岗位培训,有实践工作经验。

3.设备管理部门及与设备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对设备管理的职能与职责明确。

4.各级(工厂、车间、班组)设备管理网络健全,活动正常。

5.设备维修组织健全。

二、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国家的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并及时修订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⑴.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⑵.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制度;

⑶.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⑷.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制度;

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⑹.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制度等等。

三、设备管理规程与标准确定

设备管理与维修的各种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检修规程、工作流程以及技术文件齐全、正确、规范。

四、技术经济数据统计

按时、准确填报设备管理统计报表并进行分析总结。设备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行业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办法见附录)包括:

1.设备安全运行:

⑴.特种设备定检率;

⑵.设备事故频率;

⑶.设备事故停机率;

⑷.设备事故统计。

2.设备技术指标:

(1).主要设备完好率、全部设备完好率;

(2).主要设备利用率、全部设备利用率;

(3).设备综合效率;

(4).动、静密封点泄漏率;

(5).设备大修计划完成率;

(6).仪表“三率”:完好率、控制率、开表率;

(7).设备闲置率。

五、设备前期管理

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新建项目、扩建工程、自制设备及零星设备购置的规划制定及招标采购工作。

2.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作。关键设备应参与其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3.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自制设备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定工作。

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设备的选型关工作,并提出对备品配件、润滑油品、设备安装调试及维修等所需的技术资料等要求。

5.设备管理部门应将新投用设备使用初期发现的质量、功能、效率等存在的缺陷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促使制造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确保设备质量、功能、效率达标。

6.设备购置时,应掌握制造、销售单位的资质及业绩状况。在特种设备采购时,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单位应具备的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制作资格以及产品出厂时应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得采购非法制作的产品。

7.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六、设备技术基础管理

1.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完整。技术资料保管符合有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

2.设备图纸、技术文件、竣工资料齐全、准确;特种设备所需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收集齐全。

3.设备的备品配件目录齐全,分类清楚;备品配件有采购(制造)计划和储备定额;库存备品配件入库手续清楚,凭证齐全,账、卡、物相符;库房整洁、备品配件无锈蚀损坏,保管良好。

4.制定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知识方面的培训、考核,记录齐全。

5.国家和地方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的有关法规,规程和规定齐全,并经常对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宣贯,其操作人员应具备有关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6.特种设......>>

问题八: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表怎么填主要是使用人,使用日期,使用过程是否出现状况(是否正常),如果有维修,就写下维修内容,最好写下维修人(是内修还是外修),最后别忘记交领导签字确认,当然,可以一个月或一周确认一次。

问题九: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表怎么填你好,你就按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使用单位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写就可以了。

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人员培训情况、使用登记证办理情况、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验情况等等。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节使用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三条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

问题十:设备封存原因怎么写?一般来说设备的状态可以分为封存,在用,闲置,报废等,封存的原因是设备长期闲置,进行封存管理。

特种设备台账的内容至少包括哪些

特种设备台账应当包括总账和分账,根据国家质监局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总账又包括压力容器设备台账、起重机械设备台账、锅炉设备台账、压力管道设备台账、电梯设备台账、客运索道设备台账、大型游乐设施台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台账等。

拓展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5种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1、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2、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3、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5、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特种设备台账内容包括哪些

1.特种设备台账应包含总账和分账,其中总账涵盖了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锅炉、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等各类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该档案应包括: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未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和定期检验标志、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未定期校验和检修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未按规范申报并接受检验、未按规范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等。

4.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包括:

-运行前进行检查,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及操作环境;

-运行时记录运行数据,检查设备状况和进行必要检测,调整设备至最佳工况;

-设备故障时立即停机并上报主管领导,排除或抢修故障;

-安全防护装置动作导致设备停止时,根据故障显示处理故障,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运行;

-发生紧急情况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采取措施后撤离现场,防止人员伤亡。

贵阳市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保护游客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高空、高速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游艺游乐设施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运营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本市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经贸、工商、交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一)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游艺游乐设施项目的审批、验收及年审工作;负责组织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对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经销、使用的游艺游乐设施质量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安装的游艺游乐设施进行质量验收。

  (三)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游艺游乐设施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实施治安管理。

  (四)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游艺游乐设施安全性能的定期监督检验,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安装的游艺游乐设施进行安装质量安全性能验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游艺游乐设施生产、经销、运营的单位或个人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六)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水上游览船舶及设施的检验登记,对船员实施上岗培训。

  (七)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经营游艺游乐设施服务质量标准,并依照标准对游艺游乐设施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经贸、工商、交通、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对其辖区内的游艺游乐设施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市游艺游乐设施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游艺游乐设施的设计、生产、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以及有关安全要求。第五条 游艺游乐设施的生产企业,必须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时检测手段和专业技术人员、熟练工人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有合格证明和技术资料,关键零部件应当按规定进行复检。第六条 试制游艺游乐设施的新产品,必须由国家游艺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方可做样机试销。新产品样机试运行半年后,方可进行技术鉴定。第七条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游艺游乐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八条 销售游艺游乐设施,必须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检查维修说明及图样、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产品应当有中文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以及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限。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编号。

  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应为用户代培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好售后服务。第九条 游艺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置安装游艺游乐设施,必须向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立项申请。

  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立项申请后,应在1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勘察、研究,作出可行性分析评审意见。对符合条件同意立项的,发给核准文件;对不能立项的,应给予书面答复。第十条 游艺游乐设施的运营单位或个人,购置游艺游乐设施,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口的游艺游乐设施按商检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安装游艺游乐设施,运营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气象资料,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基础施工图纸,施工单位按基础施工图施工,生产企业或安装单位对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第十二条 游艺游乐设施安装完毕,经调度、负荷试验,运转正常,自检合格后,运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经贸、公安等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安装质量、安全性能等验收手续,获取合格证明,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进行综合查验,运营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游艺游乐设施单机档案;

  (二)游艺游乐设施管理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分工;

  (三)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四)有关部门的合格证明及其他应当验收的书面资料。

  游艺游乐设施运营单位或个人之间转卖游艺游乐设施,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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