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甲方乙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地暖施工合同2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管理办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改造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工程内容: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铺面积结算。乙方应严格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前使用的材料及样品向甲方报样,并且所用材料进行二次复试出具合格报告得到认可后方能批量使用。

三、承包价款 商业街1#楼地暖工程,包工包料包施工,达到[北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根据设计图纸按实铺面积每平方米 _____元。

四、质量要求:

地面敷设采暖工程使用的厂家联塑,管材、管件、配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得有接头,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10㎜.分(集)水器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等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图纸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进入工地,并按北京市建筑工程有关规范、规定进行。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甲方有权叫乙方重新更换产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前,乙方要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预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移交给客户后其产品保修三年,如三年后无质量问题返还其剩余工程款。

五、应缴纳费用:

施工总承包方单位向分包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水、电、及配套设施。

六、付款方式:地暖工程施工完毕后,,通过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其工程款,开正式建安发票。

七、工程工期:按施工单位土建进度计划安排工期执行,影响土建施工单位交工时间其按工程造价罚款。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人)承担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尊重甲方代表和现场总工程负责人的工作,接受其正确的监督与指导,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部署,遵守甲方的现场规章制度。

3、落实甲方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4、乙方提供所经营项目的相应资质到相关部门办理劳动备案手续。

5、 其他指标:为考核性指标,考核性指标未达标而出现的罚款进入乙方成本。

九、甲方责任:

1、乙方进入现场后,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协调的原则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甲方负责乙方与其他工种协调配合工作。

十、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不得超过本施工项目签订合同的3‰,无千元以上设备和火灾事故。

十一、保险:由项目总承包协助分包单位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分包单位进入现场人员应持身份证复印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夜不归宿上网等,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

十二、安全生产: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分包单位须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配备专职安全员。详细编制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分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前必须对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施工中严格按照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施工,不违章作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措施在限期内及时整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安全生产对总承包人负责,发生事故总承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按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标准建设五小设施。做到工完场清,并作好卫生、防疫、保健的各项工作。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使用一切烟火。

十四、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由专业分包单位自行解决。

十五、责任:因分包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方有关管理规定及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的经济损失及罚款责任自负。总承包方并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验收:执行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和验收规范。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结束(除保修条款外)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电地暖施工合同3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甲方:XXX客户

乙方:XXX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暖施工特点,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地暖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

二、施工现场的安装

温控器以下(含温控器),保温层铺设,温控器的安装,电线及发热电缆的敷设及系统调试。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提前天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 天(特殊情况需变更按装时间,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3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开工前三通一平,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满足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不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致使本合同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款而影响施工;

5、不可抗力。

四、工程价款

完成设备配置和工作内容要求,按下列单价计价:

1、发热电缆电地暖系统的价格为 元/㎡。

2、工程总价款约为元。

3、工程量计算方法及价款调整:

(1)结算面积以实际铺设面积为准。

(2)该工程价款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人工费、设计费、设备材料费、调试费、验收费、等直到验收交工条件的一切工作内容所包含的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暖工程暂定价款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2、地暖安装施工完毕,通电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竣工资料(产品保修卡及电阻表)。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 %,若甲方未履行次条规定,视为放弃按装或放弃调试,保修及服务,乙方将不承担调试,保修及服务责任。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人员、设备、材料进入现场前为乙方人员、设备、材料进场创造条件;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物业公司、邻里之间的关系,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包括负责到物业等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相应的人员及设备出入证、开工及验收审批手续等;

3、甲方应协助乙方与装修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4、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工艺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人参加地板采暖系统第一年使用的运行调试,但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乙方。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在施工进场前向甲方出具完整工程设计资料,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2、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及质量标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地板采暖系统第一年投入使用的运行调试书面通知后,应按时派人参加系统运行调试;

八、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企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

九、工程变更

1、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合同各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合同各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各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款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返工、材料运输成本增加,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技术交底纪要、工程变更协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完工并经检测试验合格同时,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因故不能参加并未能委托代理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有权单方验收并生效,由此该工程全部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地暖系统保修18个月,设备的保修时间按设备生产厂家的保修说明办理,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内,非甲方原因,乙方提供免费服务;超过质保期或甲方原因,乙方提供收费服务。

十一、违约与索赔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3、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不能按合同付款约定如期支付,工期顺延,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4、如果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所管辖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5、由于地暖工程的特殊性,地板辐射采暖区域内严禁大面积的实物覆盖,严禁重裁超出/m的物体压力,以免造成暖线的损坏,双方应高度重视。如因甲方原因将地面发热电缆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二、附则

1、 合同附件《设计施工图》、《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本议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中协商解决。

3、 本协议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4、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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