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检测合格

室外大型游乐设施经营,是否有前置许可证

1、国家对游乐设施进行了严格的分类,分为A类、B类、C类和非监管类。

2、除了非监管类游乐设施外,所有游乐设施在开始经营前都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

3、非监管类游乐设施的技术要求被简化为“三个2”的标准:即运行高度不超过2米、线速度不超过2米/秒、速度不超过2米/秒的设施不受监管,可以无需前置许可。其他所有设施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4、监管类游乐设施的办理流程如下:

-告知:即向当地特检院报备,告知将要安装设备。相关手续由设备厂家提供,通常这一环节不会出现问题。

-设备安装:由厂家负责设备的安装工作。

-检测: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需要与特检院沟通,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如果检测合格,设施可以投入运营;如果存在问题,则需要进行返工处理。

大型游乐设备三级检查是

游乐设施划分为A、B、C三级。速度高、高度大的游乐设施,如过山车、大型观览车、飞毯、探空飞梭、高空蹦极、空中飞人等设备为A级,速度较高、高度较大的游乐设施,如滑行龙、转马、自控飞机、水滑梯等设备为B级;速度一般、高度一般的游乐设施,如碰碰车、小赛车等设备为C级。

纳入监察范围的游乐设施的首台产品要进行型式试验,对A、B级游乐设施在型式试验前还需进行设计文件鉴定,鉴定合格后方能进行样机试制,A、B、C级游乐设施在安装后要进行验收检验,在用的游乐设施要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主要负责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A级游乐设施和首台B、C级游乐设施的验收检验,同时负责A级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工作;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省级游乐设施检验机构负责本省的B、C级游乐设施定期检验。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的监察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四条从事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必须依法经核准,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鉴定结论、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并对其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质量负责。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对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负责。

第六条鼓励推行大型游乐设施相关责任保险制度,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七条制造单位必须对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进行安全评价,并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首次使用的新技术,制造单位必须验证其安全性能。

第八条制造单位必须明示大型游乐设施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对在整机设计使用期限内需要检验、检测或更换的部件,必须设计为可拆卸结构;对不能设计为可拆卸结构的部件,其设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整机设计使用期限。

第九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完成后,制造单位必须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设计文件鉴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第十条制造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制造单位委托加工零部件或者外购零部件的,必须按照其质量体系的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进行型式试验的大型游乐设施或者试制大型游乐设施新产品,制造单位必须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进行型式试验。在申请型式试验之前,制造单位必须对试制的大型游乐设施新产品制定试验方案,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弊枝稿和测试。

第十二条大型游乐设施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还必须附有拆装说明书。

第十三条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维护说明书必须明确规定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搭运、操作规程、乘客须知、试运行检查项目、人员要求、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维护保养项目和要求、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整机和主要受力部件设计使用期限、主要受力部件检测和易损件更换的周期和方法等。

第十四条安装单位在安装施工前,必须确认场地、设备基础、预埋件等土建工程符合土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安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重新安装的,安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按照规定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安装单位必须落租孝实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进行作业,加强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具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人数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过程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范围、项目和要求,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安装监督检验;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运营使用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

第十八条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必须在大型游乐设施明显部位装设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铭牌。安装单位必须在验收后30日内将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监督检验和无损检测报告,以及经制造单位确认的安装质量证明、调试及试运行记录、自检报告等安装技术资料移交运营使用单位存档。

第十九条大型游乐设施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次重新安装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拆卸后,必须在原使用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将登记标志置于大型游乐设施进出口处等显著位置。

第二十条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在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监督检验完成后1年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首次定期检验申请;在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周期届满1个月前,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第二十一条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设备管理制度;(三)安全操作规程;(四)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五)维护保养制度;(六)定期报检制度;(七)作业和服务人员守则;(八)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九)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十)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条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建立技术档案,依法管理和保存。技术档案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安装技术资料;(二)监督检验报告;(三)使用登记表;(四)改造、修理技术文件;(五)年度自行检查的记录;(六)定期检验报告;(七)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八)运行、维护保养、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记录;(九)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运营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对日常维护保养和试运行检查等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前,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运营使用单位进行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必备工具和设备。

第二十四条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在大型游乐设施的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张贴乘客须知、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注明设备的运动特点、乘客范围、禁忌事宜等。

第二十五条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营救设备和急救物品。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还必须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运营使用单位必须加强营救设备、急救物品的存放和管理,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每年至少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运营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其他运营使用单位或公安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联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联合演练。

第二十六条运营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负责。

第二十七条运营使用单位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设备运营期间,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二)负责制定并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计划;(三)负责设备使用状况日常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必须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四)负责组织设备自检,申报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五)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六)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七)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运营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配备满足安全运营要求的持证操作人员,并加强对服务人员岗前培训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应急技能,协助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操作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守则;(二)每次运行前必须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对保护乘客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三)运行时必须密切注意乘客动态及设备运行状态,发现不正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四)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或采取紧急措施保护乘客,并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五)如实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改造的,改造单位必须重新设计,按照本规定进行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并对改造后的设备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大型游乐设施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大型游乐设施改造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大型游乐设施明显部位装设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铭牌,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符合第十八条要求的技术资料移交运营使用单位存档。

第三十条大型游乐设施的修理、重大修理必须按照安全技术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是为了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监察和管理措施。

一、设计与制造阶段

在游乐设施的设计和制造阶段,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的结构强度、稳定性、可靠性等符合要求。同时,对于游乐设施的选材、工艺、制造过程等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

二、安装与改造阶段

游乐设施的安装和改造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确保安装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在安装过程中,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于设施的改造,也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和技术审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三、使用与维护阶段

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需要对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设施,需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检验与检测阶段

游乐设施的检验和检测是确保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需要定期对设施进行检验和检测,评估其安全性能和使用状态。对于不合格的设施,需要责令使用单位进行整改或停用,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涵盖了游乐设施从设计到使用的各个环节,旨在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游客的人身安全。这些规定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设施的安全性能和使用状态符合规定。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游乐设施的监察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游客的权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规定: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条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于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必须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此外,设备的运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特种设备的检验与检测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三、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

为了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运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运营单位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于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到使用、检验、检测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运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四十条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现场受检合格后是否可以使用?

特种设备现场受检合格后可以使用。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仍存在较多问题。如:检验资源未能有效配置,检验机构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基础设施亟待改善,技术装备不足,检测仪器陈旧,高新检测装备与技术匮乏;检验机构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素质管理与技术人才;检验机构尚未真正建立起自我约束、激励、发展机制等。因此,未来我国需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检验机构的改革创新,通过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条件,推进检验机构走联合重组、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另外,随着无损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检测中应用的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无损检测机构进入到特种设备检测领域,致使竞争日趋激烈了。

特种设备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承压类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淘气堡儿童游乐设施各部位细节对技术的要求有哪些

由于政策的原因,设备都是经过严格的检测的,多达9项工序才能完成的,质量好的使用寿命可以达到8-10年都没有问题。淘气堡儿童游乐设备质量必须第一,孩子们的安全很重要。我是制造淘气堡设备的哦,有什么问题不懂可以问我。

相关阅读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