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为强化本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安全,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23日发布第47号令,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以下规定。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安全管理,涵盖设计速度2米/秒以上,运行高度2米以上,用于商业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

单位责任

运营单位如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安全运营,对设施安全负全责。同时,市和区县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实施,政府督促区域内安全管理,并推行责任保险制度。

设施和人员管理

大型游乐设施实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购买或租赁需检查生产许可等文件。运营单位需选择合格安装单位,完成安装后自检并申请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前,需提交相关注册登记申请和材料。

人员配备

运营单位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具备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员和维修保养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安全运营管理

运营单位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等,并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设施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隔离栏和防护网。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的运营单位,如未履行查验、注册登记、培训记录等义务,将受到罚款甚至停产整顿。场地提供者和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报告事故隐患也将受到处罚。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非经营性大型游乐设施参照执行。

游乐设备的安全标准是什么?

1.安全保险措施

游乐设备在空中运行的乘人部分,整体结构应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险措施。

吊挂乘人部分用的钢丝绳或链条数量不得少于两根。与坐席部分的连接,必须考虑一根断开时能够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闭座舱的门,必须设乘人在内部不能开启的两道锁紧装置或一道带保险的锁紧装置。非封闭座舱进出口处的拦挡物,也应有带保险的锁紧装置。

当游乐设备在运行中,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时,必须设有自动或手动的紧急停车装置。

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后,应有疏导乘人的措施。

2.乘人安全束缚装置

当游乐设备运行时,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内被移动、碰撞或者会被甩出、滑出时,必须设有乘人束缚装置。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可采用安全带、安全压杠、挡杆等。

束缚装置:应可靠、舒适,与乘人直接接触的部件有适当的柔软性。束缚装置的设计应能防止乘人某个部位被夹伤或压伤,应容易调节,操作方便。

安全带:可单独用于轻微摇摆或升降速度较慢的、没有翻转没有被甩出危险的设施上,使用安全带一般应配备辅助把手。对运动激烈的设施,安全带可作为辅助束缚装置。

安全压杠:游乐设施运行时,可能导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险时,必须设置相应型式的安全压杠;安全压杠本身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锁紧力,保证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并在设备停止运行前始终处于锁定状态。

3.对安全栅栏、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栅栏应分别设进、出口,在进口处宜设引导栅栏。站台应有防滑措施。

安全栅栏门开启方向应与乘人行进方向一致(特殊情况除外)。为防止关门时对人员的手造成伤害,门边框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应适当,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边运行边上下乘人的游乐设施,乘人部分的进出口不应高于站台300mm。其他游乐设施乘人部分进出口距站台的高度,应便于上下。

4.其他安全要求

游乐设备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色)、警告标志(黄色)、指令标志(蓝色)、提示标志(绿色)等四种类型。

游乐设施每天试运行几次

游乐设施每天试运行几次这个问题的答案会根据设施的类型、使用频率、维护需求以及运营策略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新安装的游乐设施或经过重大维修后的设施在重新开放前,通常会进行多次试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试运行的目的主要是检查游乐设施的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机械性能、电气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等。通过试运行,运营者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保障游客的安全和体验。

举个例子,某大型主题公园的过山车在每天开放前都会进行试运行,以确保轨道、刹车系统、安全带等关键部件的正常工作。而在一些水上乐园,滑水道和其他水上游乐设施也会定期进行试运行,以检查水流、滑道摩擦等情况。

总的来说,游乐设施每天试运行的次数并没有固定的答案,这会因设施的具体情况而异。关键的是,无论试运行几次,都需要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靠,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大型游乐设施试运行几次

大型游乐设施试运行几次,具体次数取决于设施的类型、设计复杂性以及监管要求。然而,通常来说,为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大型游乐设施在正式运营前都会进行多次试运行。

试运行的目的主要是检测游乐设施的机械性能、电气系统以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运行。通过这些测试,可以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隐患或故障,以确保设施在正式运营时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

在试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密切关注设施的各项指标和数据,如运行速度、刹车性能、载荷能力等。同时,他们也会对设施的外观、结构以及游客的体验进行评估和调整。

举个例子,某个大型过山车在试运行阶段进行了数十次测试。这些测试包括在不同速度和载荷条件下的运行,以及紧急刹车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触发实验。通过这些试运行,工作人员确保了过山车的性能和安全性,为正式运营打下了基础。

总之,大型游乐设施试运行的次数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目标都是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设施的正常运行。通过充分的测试和调整,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故障和隐患,为游客提供安全、愉快的游乐体验。

官方回应游乐场飞椅坠落事故,你如何看待游乐场设施的安全问题?

大型游乐设施与锅炉、起重机械、电梯等一样,都属于特种设备。这类装置之所以姓“特”,是因为它们一般具有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潜在危险性较大,往往不出事则已,出事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为保证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对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在游人如织的节假日,有关部门通常还会组织专项检查。可以说,与十几年、几十年前相比,我们在设备制造水平、安全监管能力、社会安全意识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大型游乐设施事故依然时有发生。

追求新奇、惊险与刺激,堪称游乐行业的基因。应当看到,技术的进步,为人们不断带来新奇的体验,但一些新应用缺乏技术标准和成熟经验,使保障设备安全的难度骤增。此外,在一些中小型游乐场,相当数量的游乐设施由私营业主租赁场地自主经营,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安全管理付之阙如。

更不必说庙会等活动中流动的大型游乐设施,由于监管存在盲区,某些无生产单位、无制造许可的个人自制产品便趁虚而入。凡此种种,都成为新时期保障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的难点、痛点。

针对现实短板,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有的发达国家,平均每天有100余万人到游乐场游玩,因游乐设施造成重伤的人数几率仅为两千四百万分之一,经验之一在于其大多数固定游乐公园的设施须经过第三方。

目前,国内大型游乐设施的第三方服务应用还不常见,与电梯行业较为完善的第三方服务现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据报道,天津型游乐场通过政府采购途径与第三方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后,通过年度对比,设施故障率降低了95%。充分释放第三方力量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有助于为大型游乐设施拧紧安全阀。

游乐设施安全事故的发生,说到底还是运营使用单位没有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再先进的设备也得由人操作,再严格的制度也要靠人落实。在安全面前,人是最积极的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变量,关键在于用制度的刚性提升所有参与者的责任心。扎实做到监管真到位、责任不留白,我们才能真正挥别“伤人”的游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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