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始实施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为做好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根据《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相关文件,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始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7日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

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Ι音乐类

一、考试报名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音乐教育类考试区分主副项。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考生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报考类别(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高考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类型等信息。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或声乐四个科目,总分为300分。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300分。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考试成绩按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分别排序。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面试科目(视唱、器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面试科目(视唱、声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面试科目(视唱、声乐、器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

1.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2.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二)听写

1.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小节左右;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f-a2以内。

2.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乐理和听写合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考试时长共计60分钟。

(三)视唱

1.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

2.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器乐

1.考试内容:考生网上打印笔试考试证时须填报应考的2首自备曲目信息(须为同一种乐器,不同曲目),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外文名称)和曲作者,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1首演奏,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考生须按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奏,考试方有效。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奏的,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2.考试形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除钢琴外,其他考试乐器由考生自行携带。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一种乐器类型,考生考试时应使用高考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进行演奏。器乐科目的乐器类型分为:民乐(琵琶、南音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键盘(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萨克斯管);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打击乐(马林巴、爵士鼓、排鼓、小军鼓);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其他乐器。

(五)声乐

1.考试内容:考生网上打印笔试考试证时须填报应考的同一唱法的2首不同的自备作品信息,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外文名称)及词作者和曲作者,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1首演唱,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考生须按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考试方有效。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的,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2.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声乐唱法的考查范围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一种唱法,考试时应使用高考报名时所选定的唱法进行演唱。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Ⅱ舞蹈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舞蹈类,并填报一个舞种方向。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即兴30分、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每个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舞蹈即兴

1.考试内容: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

2.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舞蹈基本功

1.考试内容:

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

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1分钟)。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详见考试说明。

2.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无音乐。

(三)舞蹈表演

1.考试内容: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时长不超过2分钟。

2.考试要求: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课堂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音乐(存储介质为U盘,格式为mp3)自备;服装颜色仅限黑、白单色,无装饰,如服饰不符合要求,需现场更换吊带紧身练功衣进行考试,不可佩戴头饰。

书法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书法类。

二、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整。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场考试,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书法临摹测试(90分钟),书法临摹测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书法创作测试(90分钟)。两科中间间隔15分钟,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1.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各30字左右)。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90分钟

(二)书法创作

1.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0字左右),不提供篆书印刷体字样;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不得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3.因答卷污损等原因,每种字体考试过程中仅允许更换宣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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